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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公立医院取消门诊预交金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董瑞丰 李恒)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为何调整预交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司司长刘魁介绍,这是为了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交纳住院和门诊预交金,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推动自助缴费等手段普遍应用,预交金的作用逐步减弱。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用各种移动支付方式,扩大结算渠道,为患者提供便利。今年初公布的2025年为民服务八件健康实事里,调整预交金就是其中一项。

  按照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其中,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要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举个例子:假设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3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的费用是3000元,那么该医院向这类病种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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