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细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岳霞 通讯员 黄军山)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足额实缴并以货币出资)、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等要求……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为稳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长沙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严格标准,规范审批,强化监管,稳妥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切实防范风险,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与中小学课程或升学、考试相关的校外培训才需要办学许可证
目前长沙市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这类机构在资质、场地、人员、课程、收费等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规范。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负责人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范畴界定、标准把握、命名规则、审批规范、政策衔接、资金监管、工作统筹等七个方面对《长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
目前并非所有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均需有办学许可证,与中小学课程或升学、考试相关的才需要。文件在省厅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和其他非学科等四类非学科的范围界定。
非学科类培训统称为“××培训中心”
确定了长沙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即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足额实缴并以货币出资)、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等要求。
为明确区分学科类培训机构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文件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名称统一为“××培训中心”。文件明确了从严审批的原则和要求。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采取“一件事一次办”的形式,由教育、科技、民政、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办。同时,明确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内容要注明具体的培训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对新办理办学许可机构的存量未耗课课时要采取风险保证金的模式进行监管。风险保证金额度不得低于其存量未耗课课时的30%。
对已审批机构设置一年过渡期
标准出台以前已审批设立的非学科培训机构,设置一年过渡期,即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按照省厅通知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在2022年7月1日前未办理办学许可证但已经开展非学科培训的机构的监管要求,要求进行全面摸底,分类进行处置。对办学条件明显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招生,妥善处理已招收的学生,限期予以关停;对于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准入条件或者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准入条件的,要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办理办学许可证,在未办理办学许可证之前,应停止招收新生。
按照“属地原则”“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由属地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共同监管,规范办学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区县(市)教育部门牵头,科技、文旅(广)体局共同审核,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营利性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非营利性的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同时,还要加强教育部门内部的协同监管,教育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负责审批流程管理,负责培训监管的科室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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