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勋爵检察长所作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宪法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 【编辑:谭伟】
关键词:人大 检察院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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