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⑨ | 浏阳:5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红利化为群众的获得感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自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以来,浏阳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供给,推进基层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已结束,但近5年的改革工作,浏阳总结出了许多先进经验,也将一项项政策红利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近日,记者前往大瑶、永安两镇,探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给村民带来的真正实惠。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镜头一:搬出大山,过上新生活
7月8日下午,小雨淅淅沥沥,群山环抱、绿树成荫的大瑶镇南山村新河小区显得格外清新。雨停后,村民李仕贵作为村上的“环保监督员”,上户查看小区村民家里的垃圾分类情况。
“现在的居住环境这么好,我们更应该做好维护。”李仕贵说,就在两年多前,他们一家还居住在半山腰上。山路逼仄难行,孩子上学、大人干活都不方便。搬出大山,住上好房子,成了一家人共同的心愿。
2015年,浏阳入围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乘着改革的“东风”,大瑶镇在南山村推进整村试点,探索集中居住的“南山样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重新选址,建设集中居住点。
集中居住点选址新河小区,原来散居于此的7户农房宅基地,3户村民有偿退出,4户村民无偿退出。小区的宅基地实行择位竞价,竞标价格为10.8万元至12.8万元不等。李仕贵一家退出了原有的宅基地,在新河小区重新购买宅基地,建起了一栋两层楼的小别墅。
在李仕贵家隔壁,住着张贤告一家。张贤告是3户有偿退出者之一,也是大瑶镇首批选择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人之一。有偿退出后,张贤告一家也在2018年迁入新居。按照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张贤告不仅领取了房屋补偿款,还收到了村级集体经济分红。
两层的新房,以蓝瓦、黄墙打底,还有大气的入户门、敞亮的客厅、温馨的卧室,喝的是自来水,烧的是液化气。住进新房后,张贤告还购买了一辆货车,做起了运输花炮用纸的生意,一家人的生活也过得越来越红火。
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
镜头二:从“45”到“8000”的转变
6月22日,位于浏阳永安镇西湖潭村的星辰·尚东产业小镇项目举行一期开园、二期开盘、三期开工仪式,项目致力于建设泛家具企业总部聚集区。对于西湖潭村的村民而言,永安家具制造产业聚集区的打造意味着从“45”到“8000”的转变。
何为“45”?西湖潭村党总支书记胡桂林说:“以前由于土地性质不能搞开发,村民把这些林地租给别人种茶树,1亩1年只有45元的租金。”
俗话说,靠山吃山,但每亩45元一年的租金实在微薄。西湖潭村有860多户3500多人,只有少数上了年纪的人种点口粮田,大部分村民都外出打工或者经营家具。改变这一状况的是2017年浏阳大胆尝试的一项改革。
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之一,2017年浏阳开展“建设权证”试水。浏阳星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企业:通过土地入市、农民入股,永安镇西湖潭村354.38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星辰公司成功摘牌,村级合作社代表西湖潭村村民以摘牌价入股星辰公司,占公司股权的10%。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计划在这350多亩闲置土地上建设一个一流水平的现代家具产业集中区。
何为“8000”?胡桂林表示,按照永安镇丰裕片区标准厂房的市场租金每平方米每个月10元计算,农民占整个项目10%的股份,即获得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收益,约合1亩地1年收益8000元。其中村民获得70%,村集体获得30%。
“没有集体土地入市根本搞不成这个事。老百姓都很支持,已经尝到了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甜头。”胡桂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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