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湖南政法机关共新建895项制度机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为防范“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湖南政法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系列源头防范违法违规“减假暂”机制;为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情况发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专门的实施意见;针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湖南政法单位出台规范文件。22日,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自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政法机关共新建立895项制度机制。
数量
新建895项、修改完善303项、废除104项
“建章立制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善于用改革思维和制度形式,破解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意义重大。”省教育整顿办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显泽介绍,湖南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深度梳理原有制度机制,积极开展制度机制的“立改废”工作。
全省三级政法机关总共新建立了895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303项制度机制,废除了104项制度机制。
其中,湖南各级党委政法委从总体上新建立了292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128项制度机制,废除了28项制度机制;湖南法院系统新建立了117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106项制度机制,废除了11项制度机制;湖南检察系统新建立了220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20项制度机制,废除了10项制度机制;湖南公安系统新建立了172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4项制度机制,废除了16项制度机制;湖南司法行政系统新建立了94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了45项制度机制,废除了39项制度机制。
内容
涉及六大制度机制,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湖南政法机关的建章立制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据悉,湖南政法机关针对教育整顿当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突出问题,特别是“六大顽瘴痼疾”,聚焦执法司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从优待警保障机制”六大制度机制。
比如,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湖南政法机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防范和惩治诉讼掮客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应抗未抗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等。
针对执法司法责任不明、不落实问题,湖南政法机关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
针对政法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湖南政法机关出台了《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相关工作的规定》等。其中,为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司法,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领导干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调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对6312件干预司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针对政法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容易滋生腐败、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湖南政法机关构建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湖南省司法厅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等。
监督
禁止民警32项行为
刘显泽介绍,湖南政法机关在建章立制工作中,以解决顽疾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为衡量标准。
“2+N”制度体制体系是此项工作中的特点及成效之一。省委政法委发挥表率作用,以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为龙头,分别针对“管好人”和“管好事”出台相关制度。其中,针对“管好事”,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动态化、常态化发现并解决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暴露出来的有案不立、趋利执法、枉法裁判、监督不力、司法腐败等不忠不公不廉不为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省直政法各单位根据省委政法委上述两项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构建起“2+N”制度机制体系。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介绍,省公安厅已经制定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规定》等3个规定,另有6个规定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将于11月10日前全部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从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公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民警个人社会活动等4个方面,列出了禁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推销或指定安保、交通、金融产品等32项禁止行为,明确了组织实施和责任追究措施。
此外,湖南政法机关还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顽疾整治。在全省各政法单位执法司法办案平台中嵌入简便易行的“三个规定” 记录填报程序,要求办案干警在将办理案件移交(移送)至下一环节或结案时必须填报有无单位、人员过问,何人何事以何种方式过问等具体信息。湖南政法系统还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同步推进侦查、逮捕、起诉、审判、执行、法律援助等协同应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过程网上监督,自8月1日运行以来,取得初步成效。
举措
重点检查“有钱人”“有权人”“减假暂”案件
近年来,“纸面服刑”等现象引发社会关注,群众对有案不立等问题也反映强烈。
在建章立制过程中,湖南政法机关注重部门联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比如,为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省直政法各家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源头防范违法违规“减假暂”机制。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钟艺兵介绍,全省监狱系统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整治,通过案件全面筛查、交叉评查、重点督查、集中复查及延伸排查,累计清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61.66万件。针对相关问题,湖南监狱系统着力健全完善监狱执法体制机制,突出建章立制、常治长效。建立减假暂案件督查检查机制,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常态化检查,增加案件质量把关“防火墙”。省监狱管理局重点检查“有钱人”“有权人”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点罪犯“减假暂”案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实施意见》,全省对已经排查出的2万余起“三不”案件整改率达99.94%,实现了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聚合效应叠加。
湖南政法机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譬如,针对案款发放不及时、清理不到位问题,省法院出台《执行案款管理办法》,自开展案款集中清理行动以来,全省案款管理系统中的不明款笔数下降98.44%,发放执行案款180.58亿元。全省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平均用时大幅降低,降幅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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