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院选聘一批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记者今日获悉,长沙市中院正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个特邀调解组织、50名特邀调解员,即日起至4月30日,申请者可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9433739@qq.com。
据了解,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协助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参与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调解工作;完成调解案件信息录入、文书送达、整卷归档等与调解相关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进行专业咨询、法律宣传和其他法律服务;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等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根据要求,特邀调解组织应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立,经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等登记备案,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调解组织,要求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规范的运行流程,有固定办公场所、明确的负责人、必备人数的调解员和必要的运行经费,受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治组织监督管理。特邀调解员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记录、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应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有充裕的时间参与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等。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的个人,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较为突出的个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专家学者及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推荐的个人优先选聘。
长沙中院将为特邀调解员在法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以案定补,每季度根据案件性质、案件数量、调解情况等发放调解补贴,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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