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就地审理 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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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娟)“现在开庭!”近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长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念红在长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此次院长开庭是综治中心巡回审判第一案,庭审中,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法明理,再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

  今年8月底,长沙县法院作为常驻部门正式入驻长沙县综治中心。入驻以来,长沙县法院选派专人对接,并派驻3名特邀调解员专职进行调解。长沙县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置了诉调对接室,矛盾纠纷进入该中心后,诉调对接室可立即展开诉前调解工作,由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或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在该综治中心服务大厅,长沙县法院还专设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窗口,当事人可对经人民调解、专业调解组织等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长沙县法院按照“速立、速审、速结”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办理。当事人可在综治中心申请立案,立案后可在综治中心进行巡回审判,实现就地审理,确保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

  据统计,长沙县法院入驻长沙县综治中心一个月以来,接收矛盾纠纷百余件,已调解成功18件,其中9件经诉前调解后履行到位,其余案件的调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所一庭”调处纠纷500余起

  扩大解纷朋友圈,长沙县法院连出妙招。

  今年4月,在长沙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长沙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正式运行。该调解中心由长沙县法院立案庭、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长沙县司法局星沙司法所、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法院在这设置了共享法庭,有专门的法官对接,并派驻了特邀调解员,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简单、高效便捷、方便群众的优势特点,贴近一线为百姓解决纠纷。

  李先生就对法院将司法确认职能引入“三所一庭”的举措称赞不已。他的孩子在某教育科技公司学特长,支付了2万余元的培训费,后双方因培训费退还问题产生矛盾。李先生就近向“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求助。“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我和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可如果不能履行,就是空头支票。”李先生告诉记者,当他知道可以向“三所一庭”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后,瞬间吃了一颗定心丸。

  自“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以来,共调处纠纷500余起,化解率超过90%。长沙县法院特邀调解员共调解纠纷30余起,参与多部门联动调解40余起,完成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裁定书的案件30余起。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所长缪海对法院在“三所一庭”中的作用深有体会:“法院是定纷止争的地方。法官处理纠纷更加专业,老百姓对于他们的信任度更高。同时,法院对于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这是‘三所’都不具有的优势。”

  “我们将不断扩大‘朋友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解纷资源融合,织密多方联动网格,画好多元解纷同心圆。”丁念红表示,长沙县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下沉解纷服务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调处。


【作者:李广军】 【编辑:易隽】
关键词:长沙县 调解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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