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9979件,保护了“三一(SANY)” 等知名品牌商标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果)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2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0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14起典型案件。
2020年,全省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9979件,同比减少4.44%;新收知识产权二审案件1561件,同比增加48.53 %。其中,新收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584件,同比上升24.52%;新收商标权纠纷案件2763件, 同比减少36.20%;新收著作权纠纷案件6074件, 同比增加13.62%;新收不正当竞争纠纷及其他知识产权案件415件,同比增加79.65%。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医疗、计算机、无人机、自动化、机械、建筑工程等科技领域,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与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设计、数据库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的案件,依法保护了“三一(SANY)”“华润(中联重科)” “vivo”“茶颜悦色”“李维斯”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商标权。
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2020年度)
案例一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诉青岛九合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对于侵权事实清楚、能够认定侵权成立的,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先单独就权利人的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作出先行判决。
案例二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诉青岛青科重工有限公司、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颜色组合商标侵权认定中,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结合颜色组合的使用位置、排列组合方式、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综合观察和判断;同时还要考虑颜色组合商标的排他性使用是否会妨碍公平竞争。
案例三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上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七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之前,对于网络游戏,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著作权法对游戏中具有独创性的游戏元素进行保护,同时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游戏的具体规则和体系设计进行整体保护。
案例四 广东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诉临沂市华迪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区卢浮宫木门株洲专卖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注册商标系恶意摹仿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的,法院可以判决禁止使用。
案例五 深圳安佑康牧科技有限公司诉醴陵市安佑饲料有限公司、醴陵市德泽饲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破坏商标的商品质量保证功能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案例六 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公司诉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载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客观上发挥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的,不能认定为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作为商标进行保护。
案例七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诉烟台山一机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恶意摹仿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并将与该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作为字号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决其承担数额较高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 上海天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东家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二审程序中请求将新增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纳入赔偿数额的,法院可以一并审查并直接裁判。
案例九 长沙湘水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千寻时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某某、温州起初文具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将他人作品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用以生产商品,在电商平台中对作品权利人开办的店铺发起侵权投诉,导致权利人商品下架,其行为可以认定为恶意侵权,应当依法确定相对较高的侵权赔偿数额。
案例十 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湘厨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公司名称变更后继续侵权的,属于重复侵权,侵权恶意明显,应当承担数额更高的赔偿责任。
案例十一 森科产品有限公司诉孟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电商平台经营者通过第三方代发的形式销售商品的,仍应对所销售商品尽到与其注意能力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因其采取一件代发的经营模式而免除其注意义务。
案例十二 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沙灯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企业名称应当规范使用,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中的企业字号,与他人的商标构成近似,有混淆可能性的,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可以判令其规范使用企业名称。
案例十三 被告人段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中,主动供述商品的来源、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属于如实供述,不构成立功。
案例十四 被告单位常州乐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单位湖北巴乐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被告人徐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对牟利型犯罪依法判处高额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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