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雷鸣强建议:完善乡规民约体系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长沙晚报3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用好乡规民约,涵养新风正气。如何在乡村振兴中更好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建议,完善乡规民约体系,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2018年,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两年多来,全国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在完善乡规民约工作、助力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提升上取得喜人的成效。
湖南历来重视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以此培育文明乡风,使创造优美生活环境、践行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内在要求和行动自觉。去年4月30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对在制定或者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统称“村(居)规民约”)过程中,组织开展法制审核工作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这标志着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专门文件。
“目前,村规民约在制定主体、程序以及定位、执行等方面,还有极大的完善空间。”雷鸣强认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体系,助力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提升,应该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组织领导体系、村民自治体系、价值标准体系、内容规范体系等6大体系。
“应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在制定、组织实施、执行监督村规民约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县、乡、村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村规民约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保证基层群众自治的正确政治方向。”他还建议,在制定程序上,应坚持村民会议的法定形式,将村规民约的修订纳入基层协商的框架体系,引导村民广泛参与;村规民约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并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
他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体系、褒奖惩罚体系,“一方面,可通过健全文化墙、招贴画、微信群、顺口溜、故事会、民俗演出等方式,长久深入广泛宣传乡规民约,做到背记于心、付之于行;另一方面,可通过建立‘红黑榜’、模范创建、批评教育等方式健全完善奖惩机制,促进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