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坤说党史⑪丨谢觉哉:共产党人就是要争当“焦官”(有声)
百年历史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长沙市委宣传部指导下,长沙晚报联合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共同推出“学史力行在长沙——百年党史·长沙足迹”党史学习教育专栏,掌上长沙同步推出有声栏目《亚坤说党史》,这期说的是谢觉哉:共产党人就是要争当“焦官”
松柏竹梅,郁郁葱葱,走进宁乡市沙田乡沙田村兰馥冲,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的谢觉哉同志故居就坐落于此。故居是一个砖木结构院落,前临农田,后依山坡。在这里,谢觉哉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代。在延安时,谢觉哉感怀家乡,写过一首词:“家乡好,屋小入山深,河里清水堪洗脚,门前大树好遮荫,六月冷冰冰……”字里行间,流露出浓厚的故乡情结。
1884年4月27日,谢觉哉出生于宁乡沙田乡肖家湾,后搬迁至兰馥冲。他4岁从师读书, 11岁读完五经,21岁考中最末一批秀才。但是谢觉哉不以为喜,反而公开贴出一幅对联自嘲:“十数年笔舞墨歌,赢得一张倒票;两三月打躬作揖,赚来几串现钱。”他不愿做官,而是在家乡从事教育事业,与何叔衡、姜梦周等好友在乡间关心民众疾苦,伸张正义。
受进步思想影响,在云山学校教书的谢觉哉在经过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洗礼走上了革命道路。1920年,谢觉哉应何叔衡之邀赴长沙主编《湖南通俗报》,他大胆改革内容和形式,把报纸办得观点鲜明、通俗易懂,成为传播新文化新思想的进步报纸。1921年,谢觉哉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他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我国在这十年内若不振兴,必至亡国,说不定至于灭种,万不能在这要生不生要死不死的路上停滞。革命前途未可知,我已以身许党。”
1933年,谢觉哉到中央根据地首府瑞金,担任毛泽东主席的秘书、工农民主政府秘书长、内务部长等职,主持和参与起草《选举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条例》《税收条例》等一系列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法令和条例。1936年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机关由瓦窑堡迁到保安县(今志丹县),谢觉哉担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参与领导了县、乡两级政府的民主选举,创造了“投豆子选举法”,使不识字的农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这一选举办法后来得到全面推广。
谢觉哉主张“合情合理即是一部好法”。1946年11月28日,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法律研究会里,完成了中国第一部全新的革命的宪法草案,即《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这对中国革命是个开天辟地的大贡献。1949年8月,新中国第一所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成立,谢觉哉首任校长。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谢觉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
谢觉哉既是人民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也是秉公办案的好法官。1959年,谢觉哉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时,法院工作一度受到“左”的影响,许多正常的法律程序被一些人看成是旧法而被批判。法院正常审判制度也被代之以搞群众运动的方法办案。这些做法,破坏司法程序,损害司法公正。谢觉哉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报请中央立即废除电报报案审批制度,恢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死刑案,必须报送案卷的做法。他说:“不看案卷,还要最高人民法院干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的机关,批案是十分严肃的事情,需要十分慎重。人就一个脑袋,杀错了,人头落地了再也不能长出来。”谢觉哉以身作则,带头阅卷,使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正确判处。有一件八年的冤案就是在他看卷后发现、亲自主持纠正的。他对审判员说:“从冤错案的数量来看只是很少数,但对一个被冤判的人来说却不是百分之几,而是百分之百呀,要好好总结教训。”
“为党献身常汲汲,与民谋利更孜孜。”这是延安时期人们向谢觉哉祝寿时赠送的诗句,也是他革命一生最真实的写照。新中国成立后,与谢觉哉分别多年的儿子,想从老家来北京看望父亲。谢觉哉给他们写信说:“儿子要看父亲,父亲也想看看儿子,是人情之常。”但要等一等,来到北京,“我又要替你们搞住的吃的,也是件麻烦事”。等光景好一些,再来不迟。他写道:“你们会说我这个官是‘焦官’。是的,‘官’而不‘焦’,天下大乱,‘官’而‘焦’了,转乱为安。”“你们说我做大官,我官好比周老官(奇才大老官)。起得早来眠得晚,能多做事即心安。”所谓“焦官”,就是不挣钱的官。而“周老官”是谢觉哉老家一位勤劳能干的雇农。不仅说自己是“焦官”,还自比为普通的农民,以此劝告子女亲友不要有特权思想,应自食其力。这句话还有一层含义:作为共产党人,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使命,必须早起晚睡,廉洁奉公,以为党和人民多做事、做好事为己任,争当“焦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崇德,我们就要学习谢觉哉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的公仆情怀和崇高品格。(作者系中共宁乡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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