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导游因强迫交易获刑”敲响警钟
戴先任
2024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信息,3名导游因强迫交易获刑,行政机关吊销导游证。(12月1日中新网)
从云南导游强制消费到东北雪乡宰客,“黑导游”不时被曝光。现实中,一些导游成了“导购”,想方设法让游客购物,甚至带游客购买三无商品,与无良商家沆瀣一气,对游客实行强迫消费或消费欺诈。
此次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通报3名导游因强迫交易获刑,给广大旅游行业从业者敲响了警钟。这3名导游在哈尔滨至亚布力、雪乡途中,以言语威胁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人实属罪有应得。
一些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甚至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游客,把自己当成了“地头蛇”,认准游客对当地不熟悉、怕吃眼前亏的心理。多数外地游客对此会选择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而在一些地区异地维权渠道并不畅通,更加助长了一些“黑导游”的嚣张气焰,让他们变得肆无忌惮。
加大对强买强卖“黑导游”的打击力度很有必要。除了要提高其违法成本,一些景区还需要在畅通游客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等方面下功夫,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规范导游行业,需堵还需疏。我们要看到,一些导游没有完善的薪酬体制作保障,工作压力大,收入不高。行业恶性竞争诱发“低价团”,甚至出现“零带团费”的情况,导游大部分薪水只能从游客购物提成中赚取。所以,除了加强导游队伍专业素质提升,还应将服务质量纳入导游的薪酬体系,帮助其走出生存困境。而对引发旅游市场恶性竞争的“低价团”,则要予以取缔。
如今,旅游消费正在转型升级,游客更注意旅游体验、消费体验。导游是旅游行业的形象窗口,绝不能让他们从旅游服务人员异化为勒索游客的不法分子。在规范导游服务、提升导游队伍技能与素质的同时,还要保障导游的合理收入,才能根除导游强买强卖等乱象,从而实现导游与游客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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