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药店“阴阳价”蚕食医保基金
冯海宁
“一款药物为何两种价格?”近日,邓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在位于重庆铜梁区的一家药店购买三黄片(葵花),店员告知售价为18元一盒,结账时,邓女士掏出医保卡准备付款,收银员见状提醒她,刷医保个人账户比付现金贵,需要支付26元。对此,邓女士当即提出了质疑,得到的回复是“价格一直就不一样”。一些药店为何“坐地起价”?(7月7日 工人日报)
医保定点药店还存在“阴阳价”,即刷医保卡购药价格贵,现金购药价格便宜不少,并非个别现象。药品零售“水”很深,消费者稍不留意就会多花钱。其中,药店“一药两价”,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蚕食医保基金,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任何行业出现的“阴阳价”,都可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到医保定点药店买药,如果不了解“阴阳价”,知情权受到了侵害;如果被告知“阴阳价”,则面临选择困扰——“刷医保个人账户的话,药价高、不划算,毕竟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自己的钱;不刷的话,那些钱就‘躺’在账户里,也失去了参保的意义,好像怎么选都吃亏。”
消费者“吃亏”,而药店却在获利。如果消费者选择现金购药,药店不仅可以立即回笼资金,还能节约2%~3%的手续费。如果消费者选择刷医保卡购药,药店通过涨价销售,将医保基金的钱套走了,因为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属于医保基金。所以,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售药,医保定点药店都不吃亏,而吃亏的恰恰是消费者和医保基金。这种现象要引起重视。
之所以出现“阴阳价”,不外乎三个原因:其一,目前医保结算周期较长,且需要支付手续费,于是药店要么转嫁结算成本,要么诱导现金购药;其二,药店只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却无视消费者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其三,监管不到位也给了这类药店“坐地起价”的机会。特别是蚕食医保基金,套走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造成医保基金被浪费甚至威胁医保基金安全。
对此,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提出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为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这有望从“疏”的角度让药店远离“阴阳价”。同时,还需要去“堵”。有学者建议,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加强日常管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动态分级管理等。笔者以为,既要强化监督,鼓励消费者举报,并通过现场抽查和技术手段,对药店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全方位监测,也要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倒逼药店规范销售。
医保定点药店也要意识到,受网络售药、同行竞争等冲击,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因为价差等原因,正在远离线下药店。如果药店还通过“阴阳价”等侵权,距离被消费者用脚投票、被市场淘汰,或许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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