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判决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周阳)今日,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唐某某被判拘役5个月。
2020年初,全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唐某某从湖北省探亲返回长沙。当晚,湖南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唐某某不仅未按防疫要求向社区报告,还到处走亲访友,并带有感染症状的家人去医院检查,且未告知医护人员其是从湖北疫区返长人员,致使就医过程中造成大量不特定人员接触感染,造成政府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2020年2月7日,唐某某确诊新冠肺炎。
案发后,唐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雨花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唐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雨花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雨花法院提醒,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广大市民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及当地卫健部门做好防疫工作,阻断病毒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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