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零售药店“哨点”关卡,湖南省药监局给药店再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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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新冠肺炎疫情呈局部点状散发态势,药品零售企业要怎样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守好这一“哨点”关卡?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在写给全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中,再次划出三个重点。
重点之一是从严从细落实“四类药品”零售监测职责。“四类药品”指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该局提示经营者,销售“四类药品”前,应告知顾客购药后须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售药时应通过“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上报信息。对于健康码为红黄码、持他人健康码或无法提供本人实时健康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售“四类药品”,应告知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属地防疫部门。
重点之二是要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从业人员每日测体温,定期核酸检测,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在门口设置一米线、隔离台并摆放额温枪、口罩、消毒剂、酒精等防疫物品等;应要求进店人员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仔细查验购药人实时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点之三是要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落实好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按药品包装标示要求储存药品、定期开展药品养护等管理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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