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线上打“暗号”无证卖烟,被判刑并处罚金6万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娟)通过团购小程序,自创“暗号”向包括学生在内的顾客提供代买香烟服务,近日,长沙县法院通报了一起非法售卖香烟案,提醒市民未取得有关许可经营烟草制品将涉嫌犯罪。
家住某学校附近的王某,发现该校学生不能自由出入校园,学生都喜欢通过微信团购小程序购买外面的餐饮、零食。于是王某也注册了团购小程序,向学生兜售食品,提供服务,但生意平平。
为了进一步吸引客源,提升营业收入,王某在缺乏烟草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往团购小程序里添加了香烟代买服务。之后还通过发传单、组建微信群等方式扩大团购小程序的知名度,拉拢客源。
同时,为躲避职能部门查处,王某自创了一套“暗号”。他在团购小程序里增添“代买果蔬”服务,通过与香烟种类谐音、同字的果蔬品种以及和香烟一样的价格向学生暗示香烟的种类,从而实现香烟代买——“红火龙果”就是香烟“红金龙”,“百合花”为香烟“贵烟(金百合)”,“娇嫩的果子”等于香烟“娇子(蓝时代)”,“莲花果”即香烟“双喜(莲香)”,“黄叶”则代表香烟“黄金叶”……
售烟服务上线后,王某的团购小程序广受欢迎。顾客中不乏校内未成年学生,他也照单全收。虽获利颇丰,但在无证售烟后,王某日夜担惊受怕,于是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长沙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量王某犯罪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由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有关许可经营烟草制品将涉嫌犯罪。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法官提醒,购销烟草必须符合国家烟草专卖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切莫贪图非法利益,否则终会害人害己;此外,也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严禁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伤害,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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