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天受伤,法律援助助他获工伤赔偿近18万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舒子)邓先生入职仅仅三天就遭遇意外,用人单位却拒绝赔偿。不得已,邓先生来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记者20日获悉,经过2名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邓先生已经于近日收到近18万元工伤赔偿款。
2023年7月19日,邓先生进入长沙县某装卸搬运服务部工作。入职后第三天,他在客机货舱里整理货物时,因无登机辅助工具,从机舱跳下不慎致左跟骨粉碎性骨折。
2024年2月,长沙县人社局给出了明确的认定——邓先生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正是他所在的服务部。
在工伤认定结果已出的情况下,服务部经营者孟某却表示要提起行政复议。原来,孟某是重庆某航空公司外派到长沙黄花机场项目的员工,他成立这个服务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在他看来,邓先生应当也是重庆某航空公司的员工。
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邓先生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拖着受伤未愈的身体来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审查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迅速指派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萍和彭愈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全面了解案情之后,承办律师发现工伤认定的主体服务部竟然已经注销了,于是第一时间联系了长沙县人社局和长沙县行政复议部门,经过与重庆某航空公司多次沟通,最终该公司愿意提供邓先生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通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开庭当天,重庆某航空公司同意垫付17800元医药费,并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178888元。近日,邓先生终于收到公司一次性支付的全部工伤赔偿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长沙法援不断优化劳动群体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站点三大平台,全面畅通劳动群体法律援助渠道。“12348”热线提供“7×24小时”实时在线接听服务,将劳动者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开辟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全市受理劳动类法援申请1355件,挽回经济损失80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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