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傅莉娟:发挥“智囊团”“把关人”作用 提升公职律师“含金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公职律师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会副主委、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建议,真正让公职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的“智囊团”、规章制度的“把关人”、依法治理的“助推器”、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普法宣传的“先锋队”,更好地把公职律师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效能。
公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除了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以公职人员身份履行公共职责。因此,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相比更多了一种身份与责任。
近年来,公职律师队伍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司法部2020年6月发布的数据,全国47.3万执业律师中,公职律师达到4.33万人,占比接近10%。虽然数量上得到了快速增长,但公职律师的具体发展规划、管理使用、行业交流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以湖南为例,目前我省不同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存在不平衡,有的部门人才济济,有的捉襟见肘。”傅莉娟认为,由于缺乏对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指标设计以及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安排等,公职律师队伍的规模、定位还不够明晰,其保障和待遇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傅莉娟建议,完善公职律师整体发展的顶层规划设计,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履职考核、待遇保障工作机制,明确公职律师的特殊角色定位并予以合理使用,增加公职律师的执业独立性,真正把公职律师的职责纳入党政机关重大行政工作安排中。
“绝大部分公职律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并没有接受系统的律师执业技能培训,律师身份含金量不足,与律师行业、律师协会的业务交流也较少,执业水平较难得到稳步提高。”傅莉娟建议,公职律师应当加入律师协会,接受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对公职律师的业务交流、培训与研讨工作,提升公职律师专业技能,使其走向职业化和专业化道路,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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