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试点再扩容 长沙入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海关总署近日宣布,自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已增至22个直属海关。

  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在近年来高速发展,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跨境电商发展在传统外贸方式有所萎缩的背景下实现逆势增长。1到7月,长沙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1598.79万票,同比增长3.92倍;货值13.04亿元,同比增长7.15倍,增幅居全国前列,发展态势迅猛。1至7月,长沙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模式进口货物2.68亿元,同比增长56.53倍。 目前有30家跨境电商企业在黄花综保区、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内开展该模式进口业务。

       跨境电商B2B试点自7月1日启动以来,业务不断扩面增量,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据统计,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首月,全国首批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390.4万票。这一监管模式,有效适应了跨境电商B2B出口业态的发展需要,通关更加便利高效。据悉,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开展,给企业提供了一点对接、一次登记、优先查验、简化申报、免除出口前单独包装贴面单等便利措施,有效降低通关成本和运营成本。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研究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让更多地区企业可以享受到新政红利,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在稳外贸、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者:刘捷萍】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海关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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