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整治学术不端办法9月起实施 严惩六类行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30日讯 据新华社消息,9月1日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在全国各高校施行。这是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高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作出规定,受到社会关注。这一“亮剑”举措,能否遏制学术造假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值得期待。

  办法将六类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等;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违反其他根据高校或学术组织、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也属学术不端。

  处理方式上,规定高校应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包括通报批评、终止或撤销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此外,还专门规定了异议与复核等程序,以确保“勿枉勿纵”。

【作者:魏梦佳】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科研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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