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职工参加单位培训负伤未及时检查,该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19日,长沙某家装公司的职工何某参加单位培训,按照培训考官的要求,完成跑步考核时,因剧烈运动造成腰部扭伤,出现腰部、左侧脚部疼痛、左侧小腿后侧足底及足背麻木,左脚无法行走等症状。因不清楚病情的厉害程度,当事人坚持工作至7月28日,病情进一步加重后才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椎间盘纤维环破裂、脱出压迫神经根引起上述症状。医生建议必须尽快实施椎间盘髓核拆除手术才能恢复正常,并且告知椎间盘髓核是不可再生的组织,即使手术后腰椎稳定性依然不好,手术后的复发率是百分百。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避免弯腰、不能负重、不能剧烈运动,这次伤害对该职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何某住院期间费用总计约3.2万余元,发生该事件后,双方当事人对事实依据、责任认定、处理意见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导致该事件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办理结果

  该纠纷若仅从法律层面进行处理,恐双方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金钱和时间成本,且结果难以估计。从用人单位爱护员工及自身责任的立场出发,让双方坐下来进行调解,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为此,长沙市总工会受理了何某的法律援助申请,承办律师马上将解决方案与何某进行了沟通。在征得何某同意后,承办律师先后联系了长沙市某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长沙某家装公司负责人。几经沟通后,长沙某家装公司与何某通过调解方式,使此次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职工在遭遇工伤伤害时,不管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管用人单位是否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一定要先让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职工才可以享受有关工伤的相关待遇。本案例中,何某在用人单位组织的新员工培训项目中遭遇事故伤害,但是没有及时发现受伤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及时就医,导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难以搜集;用人单位接到劳动者突如其来的赔偿诉求后也无从下手,又因未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用人单位一力承担,双方在如此情形下,导致纠纷产生,一时难以调和。可贵的是,双方都本着妥善解决事情的心态,积极沟通,相互体谅,最终达成了调解。

【作者:】 【编辑:曾茜】
关键词:司法局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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