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常年在外躲避执行 宁乡法院司法拘留2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邹晴)新年伊始,宁乡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新一轮执行行动。正月初八一大早,执行干警驱车来到了黄材镇被执行人廖某、姜某家中,将两人堵了个正着。

  2016年9月3日,廖某无证驾驶其儿媳姜某的货车并违规将车辆停放在禁停处。谢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经该路段时,与货车车尾相撞,事故造成谢某当场死亡。后经宁乡市交警大队对该次事故作出认定,认定谢某与廖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谢某家属将廖某及其儿媳姜某告上法院。经法院查明,事故所涉货车登记的所有人为姜某,且该货车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其他任何商业保险。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廖某、姜某赔偿谢某家属共计39万余元。

  判决后,廖某、姜某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履行。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刻对被执行人廖某、姜某名下的银行卡、房产等进行了查询,除姜某名下登记的货车外,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姜某名下的货车也已接近报废,同时因该次事故被扣留在交警大队未赎回。

  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姜某一直以在外打工为借口,拒绝与承办法官碰面。而廖某则以年纪大了,没有收入来源,拒绝履行,沟通无果后,廖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承办法官不放松对该案的跟进,在一次重新查询中,发现姜某银行账户有4000元,承办法官便立刻对该卡采取了冻结,之后该卡便再无资金汇入。

执行现场。宁乡法院供图

  今年2月19日,趁着春节返乡的时间,承办法官终于见到了一直躲避执行、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姜某。在姜某家,承办法官发现姜某家置办的年货十分丰盛,但姜某就是宣称自己没钱。承办法官询问姜某在外务工的工资,姜某也称仅够日常开销,摆出了一赖到底的姿态。多番苦心劝说开导都无果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廖某、姜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宁乡法院执行局将借春节返乡这一特殊时间,集中对一批陈年老案、难案进行“一日一攻坚”的特殊执行行动,兵分多路,依法传唤常年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们希望利用春节这一特殊时间点,通过快速高效的执行行动和司法权威,推动一批‘骨头案’顺利执行。”宁乡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袁晓河介绍。

【作者:刘树源】 【编辑:王金文】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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