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长沙公租房准入门槛降低!标准是……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实习生 梁珏)公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属于政府兜底的住房保障范畴。记者29日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对全市公租房建设、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
从今年2月1日起,长沙将对市本级(含高新区)住房保障准入资格的收入线标准进行调整:低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893元(含)以下,调整为314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524元(含)以下,调整为3140元(不含)至3865元(含)。这也意味着,准入门槛降低后,一批之前因收入超标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将被纳入保障范围。
积极创建公租房管理示范小区
日前,在位于芙蓉区人民东路上的合鑫苑小区,记者看到,这个拥有3栋楼619户租户的公租房小区,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绿化规划合理,尤其是小区内的党史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宣传版面,内容丰富,设计匠心,形象生动,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是长沙积极创建公租房管理示范小区的一个缩影。
天心区的天悦鑫苑小区,岳麓区的谷山乐园、诚兴园小区,开福区的福泽园小区,雨花区的万家园小区……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努力把公租房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长沙从2019年开始全面启动公租房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确保创建成功,市住建局要求各公租房小区在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志愿者活动阵地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适老设施设备改造等五大方面加大创建力度,全力促进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奋力实现住房保障事业“开门红”,迈好“十四五”发展第一步。
党建引领是一切工作的基石。在开福区福泽园小区,重点对小区功能设置和运营管理进行优化布局,从“红色引领、心理保健、素质提升”等方面着手,以“温心、舒心、安心”服务为宗旨,建立了党建活动宣传栏,设置了党建活动中心,方便开展党员活动;设立了物业矛盾调处室、公租房政策宣传室,定期开展志愿者活动并设置了活动剪影墙;开设了便民图书阅览角,由社区定期更新书籍,免费对保障对象开放。
“十四五”期间筹集公租房1万套
近年来,长沙公租房工作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公租房11.39万套,解决了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沙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建设管理,努力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促进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不断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筹集方式上,一是通过集中划拨供应新建公租房,用地原则上应选址在配套成熟、交通便捷区域;二是通过商住经营性用地配建公租房并无偿移交政府方式筹集;三是通过改建和购买存量房屋等方式筹集。
在建设主体上,可由区平台公司筹资建设,也可由市政府委托长房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建设;商住经营性用地配建公租房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组织建设,并按规定移交政府。
在资金安排上,通过统筹中央补助、公积金增值收益、市区财政资金解决。市政府投资公租房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由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合理统筹用好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部分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县(市)自筹的项目由区县(市)自筹资金。市级供地建设的公租房,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建设(筹集)资金。
根据计划,“十四五”期间长沙内五区公租房筹集任务1万套,其中芙蓉区1000套、天心区2000套、岳麓区2500套、开福区2000套、雨花区2500套。辖区公租房保障对象轮候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着力提升公租房管理和服务水平
从2021年开始,长沙积极探索对政府产权公租房采取市场化方式,划转至长房集团进行运营管理,以提升公租房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国有资产配置。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市住建局作为公租房运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租房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房源的分配调剂、资金的审批拨付、对各区住建(住保)部门及长房集团运营管理考核、监管等。
长房集团是市政府投资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日常性、服务性工作职责,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租金核算及收缴、巡查检查、违规整治、腾退清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维修维护及其他应承担的工作。长房集团不得将公租房资产用于融资抵押和抵押担保、出售等,不得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等。
《办法》要求,长房集团应对公租房管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各级巡察、审计发现的运营管理方面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对限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对象,报所在区住建(住保)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由区住建(住保)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办法》明确,承租对象存在违反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不配合长房集团及其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管理及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的,市、区两级住建(住保)部门负责将相关情况如实录入公租房管理档案,依法依规纳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长房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集团已成立公租房资产实际接管运营单位长沙长房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开设专门的公租房租金收入账户,由市住建局对账户进行监控管理,租金用于运营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经费。同时,长房租赁公司也提前介入并妥善做好公租房小区日常应急维修工作,去年累计处理维修事项637起,投入维修费用约740万元,保障了租户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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