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19项措施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通报,湖南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律师深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反规避执行等参与执行作用的意见》,提出19条措施,积极引入律师专业力量参与执行、辅助执行,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
《意见》指出,法院应当在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并列明律师的职能作用。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向法院申请执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意见》指出,律师参与执行中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集约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积极申请律师调查令进行调查,提升深度调查、分析、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追加被执行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否定法人人格、追究拒执罪等法律程序,着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还提到,法院对于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的明确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再次进行专项查询,并及时反馈查询结果。律师在参与执行过程中从执行法院或持律师调查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应当保密,仅限于本案及衍生诉讼案件使用,不得在其他事务中使用或泄露。律师持调查令调查,协助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协调或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责令协助单位履行协助义务。
另外,执行人员不得以律师参与执行为名不主动履行自身财产查控职责、变相强迫当事人委托律师,坚决杜绝执行人员与律师之间不正常交往甚至违法交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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